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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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监局原局长郑尚金受贿判4年
王传真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尚金受贿一案,于近日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郑尚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没收扣押在案的奥迪轿车一辆。
  郑尚金于2003年初至2006年10月期间,利用其担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汤旭东(康力元公司总裁、另案处理)参评全国十佳杰出青年、康力元公司在浙江省的药品销售流通及购地建厂项目等方面为该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康力元公司给予的财物合计人民币10万元及价值58万元的奥迪轿车一辆。
  郑尚金受贿案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系列案之一,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逐级指定,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2007年2月16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郑尚金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后来指定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